为了更好的激励学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踏实工作,在德、智、 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根据学校评优政策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评定细则。
一、评选对象及人数:
1.评选对象:成都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全体学生干部(担任一年或以上学生干部)。
2.评选人数: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比,每学年评比一次,全学院名额共 15人,专业名额分配详看附件。(根据学生守则第75页第三章第十二条划分)
二、基本条件:
1.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%。
2.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年,且积极配合校上工作。
3.本人无违反任何校纪、道德准则情况。
4.学生本学年无挂科、重修现象。
三、评选方法:
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,基础分60分。
1. 加分项目:
(1)所在班级获得荣誉(优秀青年志愿者团队,优秀团支部等)加2分。
(2)过级情况:专科计算机一级加1分,英语三级加1分,计算机二级加2分,英语四级加2分,六级加4分,本科英语四级加1分,计算机二级加1分、英语六级加2分。同类过级加分取级别最高的加分且只加一次。
(3)本学年一学期获得甲等奖学金加1分,两学期获得甲等奖学金加2分。
(4)本年度个人荣获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荣誉分别加1、2、3、4 分,且取最高等级加分,且只加一次。
(5)活动:校、院、班级每项活动加2分(限报3项)。组织活动并获第一、二、三名等则在此基础上分别再加3、2、1分。(同类活动)必须为活动负责人。(班级活动需以院上团组织活动为标准,组织部根据活动类型判断。)
四、注意事项:
1.优秀学生干部与三好学生不能兼得,且不能同时申报。
2.本细则从2016年10月施行,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电气工程学院办公室。
3.申请人需提交申请(电子档和一份纸质申请书)。
4.如果评定分数结果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选取(所有获奖证书均需以照片形式附在申请材料之后)。
5.所有加分项都需提交证书或证明。
6.申请的同学需要填写申请表,班委申需由辅导员撰写评语,院学生会干部需由团总支书记撰写评语。
电气工程学院
2016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