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的激励学院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、踏实工作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根据学校评优政策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评定细则。
一、评选基本条件:
1.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同专业、同年级前30%以内。
2.过级要求:
专科:二年级以上要求过计算机一级、三年级要求通过英语三级。
本科:三年级以上要求过计算机二级、英语四级;一年级本科计算机二级、英语四级不做要求,有提前通过的可以计入加分项)
3.上学年内不得有挂科记录(公共选修,专业选修,必修)。
4.上学年体育成绩均在80分以上,且操行分等级为“优”(操行分等级由辅导员在“三好学生”申请表内填写优、良、及格、不及格)。
5.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,且需活动负责人证明。
6.本人无违反任何校纪、道德准则情况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人数
1.评选对象:成都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学院15级、16级、17级全体学生。
2.评选人数:以学院为单位,按专业进行评比,每学年评比一次,本次三好学生按所属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计算。
三、评选方法
1.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,基础分60分。
2.加分项目:
(1)奖学金加分:甲甲10分、甲乙8分、甲丙6分、乙乙4分、乙丙3分、丙丙2分,只有一学期加1分,陈毅奖学金1分、国家奖学金1分、励志奖学金1分。
(2)素质培养加分:获系级、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荣誉者分别加1、2、3、4、5分,(①荣誉可累加;②运动会团体荣誉视作系级荣誉,运动会个人荣誉视作校级荣誉,同项荣誉取级别最高的加分;③党校结业证不视为荣誉。)
(3)额外加分:专科过英语四级加2分(本科英语四级不加分)、计算机
二级加1分((本科英语四级不加分)、英语六级加4分。(本科英语六级加3分)且英语取级别最高的加分,且只加一次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得,即不能同时申报。
2.如果评定分数结果相同,则按本学年专业成绩排名择前评选。所有参评材料必须是上一学年内荣获的,其他材料视为无效。还没有颁发证书可由相关部门认证签字。
3.本细则从2016年9月施行,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电气工程学院。
4.申请人需提交:(都只需电子档)
(1)申请书一份
(2)“三好学生”申请表一份
(3)上学年成绩截图(包括计算机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)
(4)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
电气工程学院
2016年9月